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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吞吃铁环恐吓店主 敲诈勒索身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1-07-14 14:19: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马占)   被告人张卫故意吞进一铁环,以误食金属异物为由,要求店主高价赔偿。近日河北省廊坊市香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谢军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拘役二个月。

    2010年9月22日22时许,被告人张卫经事前预谋,伙同刘达(在逃)等人在香河县某麻辣烫摊,以张卫故意吞吃铁环的方式敲诈摊主唐浩要求赔偿。唐浩只得给付现金4600元。2010年10月28日12时许,被告人张卫、谢军伙同他人在香河县某炖菜馆就餐时,以王雷故意吞吃铁环的方式准备敲诈店主现金1万元,后因店主报案未能得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卫、谢军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张卫犯罪后自愿认罪,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谢军参与的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未遂,且其在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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