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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法院提高案件质量“有一手”
发布时间:2011-07-14 14:36: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伟先)   案件流程是由一个个节点组织起来的,案件质量是在一个个细节中体现出来的。山东省平邑县法院从解决审判细节问题入手,强化审判流程关键节点控制,促进案件质量持续提高。

    该院成立了三个评查小组,每月开展庭审督查、法律文书评查和案件卷宗评查活动,从庭审、法律文书、卷宗细节入手查找问题,并在每月召开的调度会上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抓好细节管理。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合议庭成员职责,案卷评查时将合议庭成员的会议记录作为一项重点,凡发现合议不认真的,由评卷人员将情况及时反馈所在庭庭长,进行督促整改;对于需要汇报研究的案件,要求提前三天到审委会办公室登记,并报送审理报告电子版,审委办提前将审理报告通过内网发送给审委会委员,要求会前认真进行审阅,并形成初步书面意见,提高审委会研究案件的效率和质量;法律文书制作完成后,先由业务庭内部组织审判人员互评,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分管领导签发时,案件承办人要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解释,并就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其他情形作出说明,严把合议关、讨论关和签发关,找准关键,抓好节点。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各类3996件,结案同比增加463件,上诉案件数量同比减少113件,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了新突破。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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