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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聚众抢地盘 恶意敲诈遭覆灭 临武“出租摩托车协会”涉恶犯罪团伙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7-15 14:34:42
光明网讯
7月12日,湖南省临武县法院对以发生车祸为借口,敲诈勒索过往司机的刘启军等7名“刘家村出租摩托车协会”团伙成员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8月以来,刘启军等刘家村农民为扩充摩托车出租地盘,组建了“刘家村出租摩托车协会”。协会有不成文的规定,如协会成员与他人发生纠纷,其他成员知晓后都要赶赴现场帮忙。为方便联络,协会还制作了内部通讯录。2009年7月一天,刘庆辉伙同刘启军等其他十余名协会成员强行向陈天泉索要了损失费3700元现金。2010年5月20日,被害人卢勇与刘家村的刘红(在逃)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轻微刮擦,协会成员向卢勇索赔3070元。2010年7月9日,被害人邝代强倒车时挂倒了刘贤伟的摩托车,邝代强被迫赔偿3700元。2010年7月25日,协会成员以刘明建的车门内板被佳友洗车场的划到为由,迫使佳友汽车美容店赔偿损失4970元及一个60元的红包,并免付汽车美容费用2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启军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该村其他摩托车出租人员,以事故赔偿为由,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贤为泄私愤,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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