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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脂美容不成功 带人怒砸美容院
发布时间:2011-07-15 16:58: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蔡璇)   一女子想美容进行抽脂手术,手术失败险毁容,气急之下带人打砸美容院,却领来刑罚。2011年7月1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周晓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周晓因在美容院进行抽脂手术失败而与该美容院院长发生纠纷,就纠纷一事,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0年3月25日上午11时许,周晓带领七、八个人手持钢管、刀具等窜至该美容院内进行打砸,打坏店内液晶彩电、花瓶、首饰展示柜等物品,经宜春市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被毁坏物品价值11202元。

    审理期间,周晓赔偿了该美容院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晓伙同他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且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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