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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以情感人做好离婚案件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07-18 09:16: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章筱青 吴咏梅)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注重“教育、亲情、回忆、疏导”八个字,全力做好离婚案件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离婚案件298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27件,调撤率达76.2%。

    法官仔细阅读起诉书,认真分析起诉离婚的理由,查找夫妻之间存在的主要矛盾及矛盾产生的原因,对负有过错的一方适时进行批评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同时,开导双方互相谅解,以家庭为重,从长计议。

    将“情”字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对离婚的双方有共同子女的,用“骨肉”亲情打动双方。尤其是用离婚后对孩子成长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去说服双方。

    法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主动引导离婚当事人回顾曾经的甘苦与共,以唤起双方对夫妻感情的留恋,珍惜用心和真情建立的家庭,理解并原谅对方。这样,只要双方矛盾不是根本性的,完全有可能和好。

    有时离婚双方均对对方不满,但又都不愿意坦诚相告,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将双方分开来,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工作,消除双方之间的障碍或误解,最终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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