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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法院五项措施破解执行难题护民生
发布时间:2011-07-18 14:38: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福生)   今年以来,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河北省永清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人文执行、和谐执行,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畅通与群众的沟通和解渠道,收到了显著的执行效果。通过在集中执行活动中倡导人文关怀,连续和解执结多起执行难“骨头”案件,实现了执行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接触当事人还是当事人的家属、邻居,都会利用一切有利的时机做好法律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案件的释明和答疑,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执行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强调文明司法。在执行工作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执行原则,注意礼貌用语、态度和蔼,不干扰当事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做到执行工作的文明规范,以减少群众的敌对情绪,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千方百计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持“多跑腿、多用脑、多动嘴,少抱怨、少懒惰、少拖延”的“三多三少”原则。执行人员常常为了一个案件不断地往返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尽职尽责,不辞劳苦,千方百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至于出现了被执行人看到法官的敬业精神自动履行的和谐结案的良好效果。

    建立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将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及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村、居委会反馈,各方当事人甚至其他不涉案的群众都可以查阅监督,通过公开执行信息畅通了监督渠道,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一个良性的执行环境。    

    将强制措施当作最后的保障手段。在穷尽各种手段、想尽各种办法之后,才会使用强制措施这个“杀手锏”。即使使用强制措施,也是先将拘留决定书、罚款决定书出示给当事人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做相关的思想工作,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真正实施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相应义务。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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