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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1-07-21 09:10: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吉伟立 路毅)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认真抓好四个环节,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这四个环节分别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减少纠纷发生。法院立足于法庭内、法庭外“两个阵地”,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辖区社区、企业进行调研和法律咨询等活动,解答群众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普法讲堂,讲解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政策法规,使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和用法,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是做好司法便民工作,热情服务正确引导。发挥立案窗口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举证等诉讼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方便。设立宣传栏,公开案件受理范围等方面的诉讼须知。对抚养、赡养案件,追索抚恤金等矛盾易激化的案件等采取特案特办。 三是做好调解撤诉工作,大力化解矛盾纠纷。该院提出“创新调解三步法”:第一步是立案指导法,通过立案,宣讲法律,对不了解法律规定的原告对相关诉求予以释明,修改不合法的诉求;第二步是应诉释明法,在送达文书时向被告释明原告诉求,以便其有的放矢做好答辩工作,如双方对事实争议不大,趁热打铁做好双方和解工作;第三步是开庭明辩法,通过庭审,让双方明白纠纷性质、起因、双方责任等,法官向双方释法并适时提出调解方案供其参考。 四是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释法明理促进案结事了。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答疑”的原则,做好宣判后的判决说理工作,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要确保当事人“胜败皆明”。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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