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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表专柜营业员两年勒索同事近五万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1-07-21 11:18: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凯 张艳)   对同事敲诈勒索12次,给被害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及精神上的压迫长达二年多时间,终遭法律制裁。7月20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郁柳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郁女系启东文峰大世界商场员工。2009年,郁女利用同专柜营业员陈女老实胆小的个性以及十分珍惜名表专柜工作的心理,谎称与部门经理关系好,以不给钱就让经理将其调离的手段相要挟,平时亦常以轻微暴力欺侮以及跟踪拍照破坏陈女夫妻关系等手段相威胁。2月某日,郁女以自己过生日为由向陈女索要300元,迫使陈交给其300元。至2011年3月期间,郁女先后12次向陈女勒索钱财,合计49513元,实际得逞9次,计35400元,未得逞3次,计14113元。2011年3月19日,被害人陈女因不堪忍受郁女的长期逼迫敲诈,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郁柳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的方法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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