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婆媳大战致丈夫再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1-07-22 10:38: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来庆)
妻子与丈夫关系不和,在丈夫第一次起诉离婚后,竟又与婆婆争吵,丈夫遂再次向法院起诉获准离婚。2011年7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一审判决准许原告叶华与被告熊明珍离婚。
原告叶华与被告熊明珍于1997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1998年3月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好,并于1998年8月13日生育一男孩。自2003年开始,因被告熊明珍怀疑原告叶华有外遇,导致原、被告双方经常吵闹甚至打架。为此,原告叶华于2010年3月3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于2010年5月28日判决不准离婚。尔后,叶华与熊明珍仍分居各食,夫妻关系未得到改善,且于2011年2月8日被告熊明珍与原告叶华母亲发生争吵并打烂锅等财物。因此,原告叶华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熊明珍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长期存在矛盾,经常吵闹打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并未珍惜和好的机会,不仅未改善夫妻关系,反而被告与原告母亲产生矛盾,酿成纠纷。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对原告叶华的离婚诉求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