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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成就去偷 人赃俱获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1-07-25 09:15: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溦)   广西灵山县烟墩镇的两名青年男子宁世兴和黄兴顺借钱被拒后,竟然化身“梁上君子”登堂入室窃取钱财。日前,广西灵山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分别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3月4日上午,宁世兴、黄兴顺编造发生交通事故需要钱赎车的理由,前往灵山县烟墩镇向朋友劳嘉瑞借钱。由于宁世兴、黄兴顺言辞闪烁,对所谓的“交通事故”言之不详,劳嘉瑞心中有疑,便拒绝了宁世兴、黄兴顺的借钱要求。被拒后,宁世兴、黄兴顺并未离去,而是在劳嘉瑞家附近徘徊,商量等劳嘉瑞不在家时撬门进屋偷钱。中午时分,劳嘉瑞外出,黄兴顺便要宁世兴去偷钱,而他自己则负责“望风”。接着,宁世兴采取撬门入室的方式,将劳嘉瑞放在卧室书桌抽屉内的现金人民币1300元盗走。不久后劳嘉瑞返回家中发现被盗,疑心是黄兴顺、宁世兴所为,便组织村民围堵,在村头的一个山岭上抓获了这二人,并在宁世兴的鞋子里搜出被盗的人民币1300元。当天,黄兴顺、宁世兴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宁世兴、黄兴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遂分别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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