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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老城区法院签订责任书 强化公车管理
作者:申文娟    发布时间:2011-07-25 10:41:56


    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公车私驾私用现象,日前,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法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签订了车辆管理责任书,强化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肃查处公车私驾私用,将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落实到实处。

    实行公务车辆管理责任制。党组成员使用车辆由党组成员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车辆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管理。

    要求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要严格遵守院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车辆日常管理和监督使用。不得从事非公务活动。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同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规,对责任人进行效能告诫,部门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党政纪处分。

    规定如果非公务活动出现车辆丢失,责任人照价赔偿,出现交通事故责任人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老城区法院在年初就制定了《老城区法院车辆管理责任制》,此次签订车辆管理责任书,旨在强化公务车辆管理,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据悉,由于院领导带头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多年来老城法院在车辆管理方面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为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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