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丁懿)
修建房屋创造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本无可厚非,但是,重庆市酉阳县板溪乡的田老汉却将目光盯在了附近工业园区中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工地上,一月内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窜至工地盗窃钢筋一千余斤用于自家建房。近日,重庆市酉阳县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田和平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田和平系酉阳县板溪乡杉树湾村农民,55岁,小学文化。2010年,其开始在自家宅基地修建新房,但因手头资金较为紧张,无法购买到足够的钢筋,导致工程暂时中止。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同村村民胡武周给他提供了一个“良方”:该村附近工业园区在建污水处理厂工地上有很多建筑材料,可以趁机顺手去“搞点来”。随后,田老汉在2010年8月至9月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先后五次单独或伙同胡武周、许臣祥(另案处理)乘夜摸黑潜入位于杉树湾村2组的轻工业园内污水处理厂工地,盗窃钢筋44根,总计1151斤,价值合计人民币2446元。2011年3月5日,田和平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和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田和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所盗窃的钢筋已退还失主,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应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