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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之帆正破浪远航
作者:杨红晖 周盖雄   发布时间:2011-07-26 08:32:05


    2008年底,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神州大地吹响了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号角。趁着改革东风,湖南省邵阳市法院司法改革之帆乘风破浪,在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社会管理创新、司法民主、司法救助、便民诉讼、化解社会矛盾等各项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有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但只要我们鼓足信心,坚持正确的航向,奋勇拼搏,就能把司法改革的航船驶向光明的彼岸。”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正胜如是说。

    规范量刑 铸就正义之剑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铸就司法正义之剑的重大举措。

    邵阳中院为此专门成立了量刑规范化研究和领导小组,对一些常见罪名的量刑规范化进行了集中攻关,在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了《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的工作方案(试行)》,下发到该院刑事法庭和各基层法院,对量刑规范化改革进行指导,确保了量刑尺度的统一。

    为了确保量刑规范顺利推进,邵阳中院先后举办了四期刑事证据规则暨量刑规范化培训班,对全市刑事法官进行了轮训,增强法官对量刑规范化的认识,以及适用新量刑规范的能力。为了确保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有序推进,开展了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先将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犯罪等15种常见罪名纳入量刑试点范围,统一于2010年10月1日起适用统一量刑标准审理案件,然后逐步向其他非常见罪名推进。

    量刑规范化推行以来,邵阳法院刑事案件审判上诉率、抗诉率、发回改判率大幅下降,当庭认罪率、退赔退赃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由于推行量刑规范化成绩显著,得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湖南省三级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刑庭庭长参加的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邵阳市召开,邵阳中院在会上作了刑事审判经验介绍。

    利民便民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拓展利民、便民措施,畅通诉讼渠道是邵阳法院司法改革的又一亮点。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就是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在“法官大走访活动”动员会上杨正胜强调。

    为了实现司法服务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邵阳法院广泛开展立案上门、司法救助、巡回审判,法官进百企和百村、带案下访、判后释明等活动,积极主动能动司法,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

    2010年邵阳法院走访2300余人次,走访企业987家,发送资料5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来信、来访18900余人次,为企业、群众解决难题123件,巡回办案1300场,实地调解案件234件,息诉息访案件43件。为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103万余元,通过筹集资金,对54名刑事被害人,123名困难当事人给予了救助。

    完善制度 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在司法中的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的有力手段。邵阳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充实人民陪审员力量,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有力的推进了司法民主,仅2010年补选人民陪审员40名,40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513件,占可参审案件的69%,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武冈市人民法院分别在全国、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做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人大、代表听庭制度化,制定了《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对旁听案件的范围、程序、数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建立法庭“公众开放日”制度,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在“开放日”参观法院。

    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的有力推进,使邵阳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呈现出了良好态势,2010年邵阳法院的结案率、执结率、调解撤诉结案率同比去年分别上升2.77%、19.9%和6.4%,涉诉信访总量、到省访、进京访同比去年分别下降19.6%、12.9%和8.5%。

    构建大调解格局 促进社会和谐

    构建大调解格局,积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结,确保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是邵阳司法改革的又一鲜明特色。

    邵阳较早建立了大调解格局,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实行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同时积极做好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整合调解资源,拓宽调解领域。

    “办理一件案子,不仅在法律上要作出是非的判断,而且要综合考量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一位多年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说,机制的建立倒逼办案法官转变司法理念,拓展和创新调解方法。

    2010年邵阳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4.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71.6%,执行和解率为40.2%。通过行政协调当事人撤回起诉262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64.5%。

    而今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正在风起云涌,邵阳法院司法改革的航船正沐浴在改革的春风中扬帆远航,驶向胜利的彼岸。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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