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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母亲湖”的清澈透亮
——大理市法院洱海保护治理行动综述
作者:杨俊杰   发布时间:2011-07-27 11:53:40


    洱海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与大理人民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与大理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作为生活在大理这块土地上的审判机关,肩负着保护大理“母亲湖”的神圣职责。大理市法院为此积极宣传洱海保护观念,召开干警大会,认真讲解洱海保护的意义,定期举行洱海环境保护治理活动,使得洱海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2007年以来,大理市法院紧紧围绕“洱海保护治理”,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农村专项普法,提高沿湖群众环保法律意识。特别是2009年以来,开展了“大规模土地、规划守法教育,切实杜绝非法占地、违反规划建设”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依托审判、执行工作,以案释法。比如对在洱海湖区妨害执行公务的赵久能、赵应清,依法从重从快审判。审执过程中,加强与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合作,用此典型案例辨法析理,不断提高沿湖群众的守法意识,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推动洱海流域的治理工作,为保护洱海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同时,大理市法院按照“乡镇统筹安排,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挂钩单位积极参与”的原则,为挂钩单位双廊村提供部分资金,对双廊村境内老虎箐、双廊老沟、双廊新沟等三条入湖河道进行整治。2009年初,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为双廊村添置了垃圾车,且指定大理法院下派双廊村的新农村指导员李继同志负责协助卫生厕所环保项目的实施工作。2009年6月5日,时任院长的周天明同志参加了大理市文明卫生村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及“保护洱海、清洁家园、爱我家园—文明卫生我参与、保护洱海我尽责”百村万人签名大传递活动。2010年,先后到双廊村举行了 “洱海保护月”活动启动仪式,“保护母亲湖、保护环境、爱我家园”活动,“保护洱海,为党旗增辉”活动。三次活动均组织干警来到双廊,与双廊村党总支一起,对老虎箐河道口沿线的淤泥、砂石进行了集中挖掘和清运,并对河道旁的滩地腐殖层,河道两旁的畜禽粪便、杂草等垃圾进行清理。全院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还利用到双廊调研的机会,对洱海保护工作进行督导,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洱海清,大理兴”,洱海保护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大理市法院将进一步努力做好工作,全力参与大理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和“法治城市”的创建活动,使这颗“高原明珠”永远璀璨夺目,为洱海流域的科学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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