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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拉皮条 获刑一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1-07-28 14:48: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帅 胡纯)   今年66岁的戈家友为50岁的卖淫女介绍嫖客,自己没有从中获利,以为这样就不违法。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戈家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戈家友是个单身汉,与同样单身的弟弟相依为命。一次,经人介绍与一名卖淫女相识并发生关系。应卖淫女的要求,戈家友免费为其介绍嫖客。自2009年5月至11月期间,戈家友先后将自己的弟弟、邻居和朋友等五人介绍给卖淫女,在自己家中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因群众举报,戈家友“快乐”的晚年生活结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在卖淫女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并提供卖淫场所,使卖淫嫖娼行为得以实现,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道德文明风尚,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戈家友犯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戈家友具有坦白情节,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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