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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法院转变理念推动信访工作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1-08-03 10:39: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波涛)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坚持“以诚以信待人、以法以理服人、以德以廉感人”工作原则,在上半年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全力推动涉诉信访工作。2011上半年,该院共有各类信访案件65件,其中,进京重复访1件,全市重点信访案件1件,化解33件,化解率50.77%,在宿迁市排名第一。

    进一步转变信访工作理念,增强群众观念。把群众当自家人,把群众事当家事,把群众冷暖挂心头,把群众安危放心上。变事后“治访”为事前“预访”。着力转变信访工作理念,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转变工作方式,把为民服务贯穿审执工作始终。积极运用带案下访、巡回审理的方式到案发地化解纠纷,把司法为民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

    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意识。坚持跳出信访抓信访,将提高一审案件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从源头上压降涉诉信访。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强化审判过程的辩法析理,增加当事人对审判结果的认同,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深化“抓两头促中间”工作法。强化诉前引导,诉后答疑工作及督促自履工作,不断夯实源头治理工作的基础。

    进一步强化参与社会治理,广泛开展“和谐共建”和“无讼村居”创建活动。培育“和”文化,引导当事人正确面对、理性处理纠纷,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深入开展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对“万人诉讼率”考核,把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纠纷化解责任更多地落实到地方党委政府头上,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软件建设,切实把“服务”的理念贯彻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上,体现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在细节上。

    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努力规范当事人的信访行为,打击非法信访行为,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严格把握再审案件的立案标准。对于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信访上访案件,不予受理,积极引导当事人树立程序内解决问题意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以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实际的生活困难。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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