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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打牙祭偷鸡被逮牵出五起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1-08-03 15:55: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凰行 陈水华)   男子罗军荣为打牙祭,跑到一村民家中偷老母鸡,殊料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当场被抓了现行,还牵出未被发觉的另外五起盗窃案。8月2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罗军荣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家养的老母鸡”在农村素来有味道鲜美,营养价值极高的说法,因此在当地农村盛行着家里来贵客时杀老母鸡款待贵宾的礼仪。今年4月12日上午,崇仁县马鞍镇老基村小组村民吕木根家却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受害人吕木根说,今年4月12日9时许,他在屋后搬石头搞装修时见一个人在他家屋后抓老母鸡,就问那个人为何抓他家的鸡?那个人就说:“是我自己跑掉的鸡。”后他老婆过来说:“是我们家的鸡。”他就上前扭住那个人,这时许多村民都过来了,后来村干部通知镇派出所民警把偷鸡的人带走了。当他看见偷鸡的贼时,该贼正在抓第二只鸡,第一只鸡已经被放进了携带来的一只蛇皮袋里。

    据当时办案民警介绍,经调查核实,这人正是被告人罗军荣,被告人罗军荣,绰号“老鼠仔”,系乐安县公溪镇莲塘村村民,以前曾因盗窃手机被乐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今年4月12日,罗军荣因贪嘴老母鸡的鲜美,遂打起了到乡下去偷农户老母鸡的主意,窜至乐安县与崇仁县的交界处马鞍镇大同村老基组吕木根家偷鸡,作案时罗军荣还拿了一只用来装鸡的蛇皮袋,但偷鸡时当场被村民发现逮住,被盗母鸡也被被害人收回。罗军荣在向民警交代问题时,眼睛闪烁不定,被细心的民警看在眼里,经民警反复做思想工作,罗军荣终于向办案民警如实交待了2008年10月至今年3月期间其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攀爬房顶、溜门入室、爬窗入户等手段共五次盗走吕军华、谢小孙、吕军民等五位受害人现金及手机香烟等物的犯罪事实,涉案钱物经相关部门鉴定价值人民币10354元。

    法庭审理中,罗军荣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出示的证据均供认不讳,不持异议。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军荣采取秘密手段单独盗窃他人财物五次、伙同他人共同盗窃他人财物一次(其中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五次),价值人民币10414元(含母鸡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罗军荣在盗窃吕军民人民币500元时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罗军荣具有前科劣迹,依法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罗军荣在第六起盗窃母鸡时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从轻处罚;被告人罗军荣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综合上述情节作出了如前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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