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潜江法院泽口法庭加强诉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1-08-03 17:01: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涛 彭振林)   湖北省潜江县人民法院泽口法庭积极探索和实践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将化解矛盾的社会力量与审判力量有机融合,形成了社会调解和司法调解互为依托、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为将诉调对接工作融入社会大调解机制,泽口法庭与社会大调解机制中的其他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并确定指导民调的专人,在辖区各村委会和社区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联系点,由法庭确定的指导民调的法官担任辖区相应村委会和社区的人民调解指导员,更好地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工作。

    注重发挥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与监督功能,定期在各村委会和社区举办指导人民调解法律知识讲座,并参与基层调解组织矛盾纠纷的梳理工作,解答他们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今年来,该庭先后在各村和社区开展了以婚姻法、物权法以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关系等内容的讲座五次,培训人民调解员60余人次,并组织调解员旁听开庭和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使他们通过参加法庭办案提高依法规范调处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为增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际效果,该庭针对各类案件的不同特点和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不同的对接方式。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尽可能引导当事人接受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对行业性较强和社会影响较大,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案件,则全面推行联合调解和委托调解。

    通过多项建议和措施,泽口法庭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和其他调解组织调解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并对在人民调解和其他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权利义务内容明确、由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以维护调解协议的拘束力,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来,该庭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和其他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80余件。



责任编辑: 张永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