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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迁补偿款亲兄妹闹上法庭 法院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1-08-04 13:40: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符慧宁)   2011年8月3日,广西省龙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拆迁补偿款引发的姐弟之间的房屋继承纠纷。

    谢秋连与谢日光是同胞姐弟,1990年6月,谢秋连与丈夫离异后,带着女儿回到了娘家龙胜县龙胜镇日新村居住。2002年,其母亲朱秀和去世,留下了木房一座共五排四间。2003年元月,其弟谢日光与同父异母的哥哥谢日阳在家族的协调下签订了《父母遗产协议书》,并继承了其中的三排二间木房,其中就包含了谢秋连所居住的两间房屋。协议书上并未约定其继承权问题,谢秋连当时作为在场人也未表示异议并在协议书上签了字。2008年,龙胜县人民政府规划桑江北岸,将谢日光与谢秋连居住的房屋也规划在拆迁重建规划中。2010年6月,谢日光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领取了拆迁补偿款76700元,为此,谢秋连与弟弟谢日光产生纠纷。2011年4月,谢秋连以弟弟谢日光为被告,哥哥谢日阳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继承母亲遗留下来的房屋。

    法院审理查明,自《父母遗产协议书》签订后,谢日光就到相关部门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其继承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其所有。

    庭审中,第三人谢日阳表示愿意放弃房屋继承权。

    经过法院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姐弟二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弟弟谢日光分割拆迁补偿款15000元给姐姐谢秋连,姐姐放弃房屋继承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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