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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邻居吵成仇 暴力升级两败俱伤
发布时间:2011-08-04 16:23: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志豪 吴国磊)   河南省固始县的两家农户本是多年的邻居,却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互不相让,形成积怨,最终大动干戈,先是因互殴双双被行政拘留;后又因互殴致残一人,打人者也为此锒铛入狱。8月4日,固始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光平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2147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赵光平,女,现年49岁,住固始县马罡集乡徐寨村。被害人王某,女,现年59岁,与被告人居住相邻多年。

    被告人赵光平曾因被害人王某饲养的家鸡跑到其农田吃庄稼等琐事引起仇怨。双方因互不让步,于2009年发生数次纠纷和厮打。固始县公安局为此将被告人赵光平和被害人王某的丈夫陈某各拘留5日。

    2010年9月14日晚17时许,赵光平去街道办事路经王某住宅前,见王在自家门前无故对其辱骂,随即与王某厮打。在厮打中,赵光平致王某腰部第5椎体骨折。经固始县公安局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经信阳天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评定,王某的伤情为九级伤残。

    诉讼中,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光平与被害人王某两家为琐事发生争执,致使矛盾加深,伤害升级,双方均有责任。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王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但被害人王某对事件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对附带民事纠纷承担次要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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