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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朋友借房住 黑心房客卖家电
发布时间:2011-08-04 16:29: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智 潘查痖)
8月3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卢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6年11月份,年仅17岁的被告人卢恋经其朋友介绍借住在樟树市工商局宿舍,居住了二个多月。期间,被告人卢恋因没钱用,就动起了歪脑筋,将室内价值人民币2200元的一台海尔冰箱、一台海尔洗衣机、一台联想电脑卖给收旧家电的人,所得1000元被挥霍一空。2010年7、8月份,被告人卢恋故技重施,擅自叫急开锁将该住宅的门打开并居住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卢恋又将室内价值人民币2900元的一台34英寸海尔彩电、一台立式海尔空调、一台挂式海尔空调的内外机卖给收旧家电的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恋在未经任何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叫急开锁打开他人住宅入住,并将室内价值2900元的家电卖给他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卢恋还在借住他人住宅期间,擅自处置室内部分家电,属侵占行为。同时未退赃,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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