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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被发现 捂被害人嘴防叫喊转化成抢劫
发布时间:2011-08-05 16:37: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徐南德)   2011年8月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温志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09年8月19日凌晨,温志强经过一水泥厂职工宿舍时,见向英家的窗户未关,便从门窗处爬入室内欲实施盗窃。当温志强刚进入室内时,被向英发现并大喊救命。为防止向英继续叫喊,温志强用帘布捂住其嘴。尔后,见枕头边有一钱包,便从包内拿走人民币10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志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被发现后,为防止被害人叫喊而用帘布堵住被害人的嘴,抢劫他人钱财,其行为已由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构成抢劫罪。据此,对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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