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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女声扮军人流窜行骗 五名男子落网获刑
发布时间:2011-08-08 16:52: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荣暖)   五河南人纠集窜至江西各地以推销产品的名义,采取装女声扮军人的手段骗取财物110808元。8月8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党齐明、王顺、刘强、马俊忠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五年零三个月、四年零二个月、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至10000元不等。

    2010年7月,被告人党齐明纠集老乡王顺、刘强、马俊忠及孟志东(另案处理)从河南窜至江西各地,商量利用推销产品的方式进行诈骗,并做好如下分工。马俊忠负责购买少量的居安福充气床垫、安瑞驰汽车镜面e膜样品和伪造该两种产品的相关资料以及银行卡、电话号码等,刘强、王顺、孟志东假扮业务员推销产品,党齐明又冒充军人到推销过产品的店内假装要大量购买该产品以骗取店主向厂家订货,孟志东假冒厂家联系人利用手机模仿女声骗取店主打款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2010年7月至8月间,五人窜至至江西抚州乐安、吉安泰和两地,采取上述手段共作案八起,诈骗金额达110808元。除开支以外,被告人马俊忠从中分得赃款1.3万元,其余四人各分得2.3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党齐明协助公安人员抓获同案人马俊忠,被缴赃8930元,被告人王顺被缴赃1200元,被告人马俊忠、刘强各主动退赃13000元、14545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党齐明、王顺、刘强、马俊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11080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四被告人在实施犯罪中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作用相当,对犯罪目的的实现缺一不可,没有明显主、从犯之分,均系主犯。被告人党齐明主动邀集其他被告人诈骗,积极实施犯罪,所起作用相对较大,但鉴于其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将同案人抓获,属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被告人马俊忠、刘强归案后,积极退赃,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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