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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分手索要名誉费 法官调解心服撤诉
发布时间:2011-08-09 10:44: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新斌)
8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百都人民法庭庭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黄清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主动撤回了诉讼。
2010年2月,黄清与同在广东一起打工的百都老乡赵茂相恋,并按当地习俗举行定亲仪式。今年4月,黄清与赵茂闹矛盾,赵茂提出分手,并解除了婚约。黄清觉得没有面子,遂向法庭起诉,向赵茂索要因分手而产生的名誉费。 百都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黄清、赵茂因分手产生纠纷,没有其他重要的矛盾,就不急于开庭,而是利用庭前做黄清的思想工作,从法理、民风、民俗等逐项讲解,使黄清认识到自己的诉讼是无法可依的。最后,黄清心服口服地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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