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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小路生隔阂 老妇棒打邻里获刑六月
发布时间:2011-08-09 10:58: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申时焕)   近日,云南省镇雄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公开宣判,年近半百的农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杨远珍,系鲁绍华之妻。鲁保宽用自己在黄包谷地的土地向鲁绍华换地修住房,该地位于鲁保庆地埂,相隔一条小路。鲁绍华家换地后就在小路的一半上耕种,鲁保庆也在小路的另一半耕种,由此产生纠纷。当天12时许,鲁保庆及其子鲁安领放羊途经黄包谷地时,羊跑进鲁绍华地里,鲁绍华遂与鲁保庆争论起来,族长鲁绍科劝说无效遂转回家。鲁绍华遂与鲁保庆挽倒在地上滚打。鲁绍华之妻杨远珍从家中提着一根长三四十厘米、直径五厘米左右的木棒赶来,对鲁保庆头部、脸部一阵乱打,将其打昏。

    经镇雄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鲁保庆枕部上缘见2.1cm的缝合创口,左颞部见2.5cm的缝合创口,额部见3.8cm的缝合创口,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杨远珍之夫鲁绍华与受害人鲁保庆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调解达成协议,鲁保庆已收到鲁绍华给付的赔偿款人民币4900元并对杨远珍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远珍因琐事,持木棒打伤鲁保庆,致鲁保庆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人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了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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