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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法院以均衡结案防治法官办案前松后紧
作者:吕健灵 发布时间:2011-08-09 15:01:54
新疆布尔津法院不断创新审判管理,强力推行动态均衡结案机制,有效预防法官办案“年初松、年中紧、年底突击”的现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强化法官均衡结案意识。通过反复学习引导,统一干警思想认识,形成导向,变过去的“片面追求年终结案率”为“重视月结案均衡度”,使办案人员从思想根源上彻底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树立高效高质办案理念,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在实现均衡结案的同时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健康有序运转。 强化均衡结案管理。为使均衡结案成为审判管理长效机制,该院着力打造“16率”动态管理、节点控制、量化考核的精细化管理方式,对季度考核内容作出修订,从立案受理到审理、执行完毕,每季对法官的季结案率、年结案率、季执结率、年执结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上诉率、平均审理天数等指标进行详细的书面通报,并以此为据,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积极的调动了广大法官“快结案、结好案”的工作积极性。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审判流程管理力度,由审管办每月对审执业务庭室案件流程情况进行通报,对照审限要求,对审限较长的案件,进行通报和督办,促使均衡结案落到实处。 来源:
新疆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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