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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人不备推门入室 大胆窃贼盗窃领刑
发布时间:2011-08-10 11:41: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海港)   被告人张启趁失主家人不备推门入室,并将其家中首饰秘密窃取。近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1年1月21日下午,被告人张启酒后窜入汝南县汽车站南一农村信用社家属院朱某家中,趁朱某家人不备,进入里间将朱某家中的戒指、项链 、耳环等首饰秘密窃取后趁机逃窜。后朱某在家属院内将尚未逃出家属院的张启当场抓获,并从张启身上搜出被盗的首饰。经鉴定被盗首饰总价值9698元。

    汝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当庭认罪并积极缴纳罚金,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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