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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塘边照样能显法律威严
发布时间:2011-08-11 16:00: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选仁)   黑色的法袍,庄严的国徽、高高的审判桌是法律威严的象征。但要实现“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坐堂问案也就不是唯一的通道。如何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因案制宜,该入堂的就如堂,该下乡的就下乡,不论就原告开庭还是就被告开庭,形式和手段不能一概而论,最终目的就是要“案结事了”。只要能达到这一目的,不论在火塘边还是病床前或者田埂上都能彰显法律威严。图为宣威法官在一残疾老人家判后释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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