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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三年“二进宫”只因女友与男生通电话
作者:刘晓培   发布时间:2011-08-12 14:58:52


    因女友与其他男生电话联系,便纠集他人对该男生进行殴打,致使自己三年之内“二进宫”。2011年8月8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抢劫案,被告人陆斌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陆斌,生于1993年4月,因犯抢劫罪于2008年11月被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9年11月,陆斌出狱不久后,发现女友经常与一个叫姜小博的男生电话联系。2010年1月20日晚,陆斌纠集了两个朋友准备去教训一下姜小博。陆斌到达网吧后,与姜小博发生争吵,遂一气之下指使朋友对姜小博及其一名同伴进行殴打,将其打伤后抢走了二人的手机和20元现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所涉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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