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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出租起纷争 儿子欲砸窗户被母捅伤右肾
发布时间:2011-08-15 14:37: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姚义良)   儿子不满父母出租婚房,怒砸婚房窗户,母亲阻止不住,持刀刺向儿子右腹部,致儿子重伤乙级,右肾坏死。近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熊茶香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9年10月31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曾丽华(被害人)由于不满其母亲即被告人熊茶香出租其婚房,与被告人熊茶香在家中发生争吵,曾丽华便拿起一张小木凳将房间前面的窗户玻璃砸破,被告人熊茶香尽力劝阻曾立华,但劝阻不住,看到曾丽华又要砸房间后面的玻璃,情急之下被告人熊茶香便从外孙女手上拿过一把水果刀朝曾丽华右侧腹部捅了一刀。经法医鉴定,曾丽华右侧腹部的损伤构成重伤乙级。

    2011年1月13日,被告人熊茶香主动到东乡县公安局投案。

    被害人曾丽华与被告人熊茶香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熊茶香以一栋房产充抵赔偿款,作为被害人换新肾的费用,被害人曾丽华对被告人熊茶香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茶香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茶香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确认。本案属于家庭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曾丽华乱砸窗户玻璃,对本案的引发具有一定过错,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熊茶香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交待其主要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熊茶香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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