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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殴打扣车民警 无知男子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1-08-16 09:24: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黎平)   民警依法扣押无牌车辆,无知男子不懂法律,上前阻挠并袭警,妨害公务被判拘役。2011年8月15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曾兵拘役五个月。

    2008年11月26日上午,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泰和县苑前镇进行无牌无证的交通整治。民警徐某、王某及协警郭某在东街口道路上对一青年驾驶的未悬挂车牌的摩托车进行依法扣押时,遭到围观群众起哄谩骂。被告人曾兵明知交警在执行公务,仍上前撕扯殴打民警王某及协警郭某,后又用拳头殴打前来制止的民警徐某。经鉴定,三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乙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曾兵家属赔偿了三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王某、郭某等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曾兵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兵以暴力殴打等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曾兵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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