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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威慑措施落实活动给力反规避执行
作者:王兴平 发布时间:2011-08-17 13:58:32
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陕西高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活动,强力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为配合最高法院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开展,该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活动。 2月23日,该省法院下发《关于开展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活动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适用执行威慑措施的实施细则》,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重点落实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媒体暴光等执行威慑措施,严厉打击抗拒、规避执行和暴力阻碍执行行为,并将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无财产退出执行程序案件监督审查的重要条件。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分别同比提高2.25和11.48个百分点;受理案件和执限内未结案件分别同比下降5.8和15.6个百分点。执行工作呈现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明显提升,受理案件和执限内未结案显著下降的“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 来源:
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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