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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副所长盗窃村民存款被判贪污领刑2年
发布时间:2011-08-17 14:46: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清华)
被告人白亚茹系汝南县王岗镇邮政所副所长,近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追缴赃款三万元退还受害单位。
被告人白亚茹在汝南县王岗镇邮政所担任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邮政储蓄另加投保为由,收取汝南县王岗镇王岗村村民王某三万元。2009年2月18日,被告人白亚茹将王某的三万元存入王岗镇邮政所,并以王某之名开具三万元存折本一个。存款当日,被告人采取盗窃手段将以王某之名存入的三万元现金取走占为已有。诉讼中,被告人白亚茹已将赃款三万元主动退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亚茹在担任王岗邮政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储户现金三万元,其行为己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白亚茹积极退赃,给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白亚茹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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