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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一个枕头动拳脚 诉至法院婚姻终结
发布时间:2011-08-18 09:28: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辉 罗武欧)
夫妻因争抢一个枕头发生争吵,并动了拳脚。8月16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夫妻感情不合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
2007年1月,原告刘灵兰与被告邓麒科经他人介绍相识,并开始同居生活,2007年3月13日办理了结婚登记。2007年11月生育一女儿邓乔怡。婚后,原、被告一同到外面打工赚钱。2008年下半年,双方因争抢一个枕头,生发争吵,原、被告发生了打架。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原、被告之间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2010年3月夫妻开始分居生活。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夫妻之间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并开始分居生活,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对原告的离婚诉请予以支持。因女儿邓乔怡一直由被告的父母监护,应以不改变其生活环境为妥,故邓乔怡由被告抚养,原告支付子女抚养费,原告依法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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