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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遇上剽悍女 委屈男无奈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1-08-18 10:09: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舒飞亮)
相识两日举行婚礼,数月后,男方诉求离婚。8月16日,江西省乐安县法院成功的调处了这起纠纷案件。
吴伟与陈花于2011年正月十五,经人介绍初次见面,仅相识两天便举行了婚礼。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和导致冲突不断,而在争吵时陈花表现出的强势让吴伟难以适应。2011年4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陈花竟带着娘家人到吴伟家兴师问罪,并将吴伟家的冰箱等家俱砸烂,甚至扬言要纵火烧了吴伟家房子。事后,吴伟一纸诉状要求与陈花解除婚姻关系。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吴伟与陈花均承认:相识时间太短、对彼此性格缺乏了解是造成矛盾的主要原因。也认识到继续相处下去对双方都毫无幸福可言,最终在法庭调解下,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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