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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癖男专啃窝边草 亲朋好友纷纷被盗
发布时间:2011-08-18 10:15: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忠 兰国艳)   武先生约熟人王路军一起吃饭、喝酒,见王路军多喝了几杯,便好心地邀请对方在自己家里居住。没想到他竟心存邪念,趁武先生睡着后,把他家里值钱东西全都偷走了。案发后武先生得知,王路军专门“杀熟”,多次盗窃熟人的财物。8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路军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市民武先生在市区一家洗浴中心上班。2011年2月6日上午,他正在洗浴中心工作时,偶然碰到老同事王路军,以前同在漯河市一家酒店打工,后互相留了电话。当天下午,王路军给武先生打电话,约其吃饭。随后,他们在市区解放路一家饭店见面,两人边叙旧边喝酒,相处得很融洽,在饭店待到当日21时许。武先生在市区解放路租房居住,见王路军喝了一些酒,就善意地邀请他就近住到自己家里。王路军随武先生回家之后,见武先生家里有一台电脑,就坐在电脑旁边开始上网,伍先生睡着后,王路军见武先生家里没有其他人,就决定把这台电脑偷走,后又偷走电动车一辆,手机一部。见武先生家已经没有其他值钱物品,王路军拦了辆出租车拉着偷来的物品直接跑到了临颍火车站,随后找机会把这些物品全都卖掉,所得的钱都被王路军挥霍掉了。

    20多岁的王路军家住临颍县,2010年1月曾因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王路军不思悔改,多次盗窃他人财物,而且他选择的作案对象大多都是亲戚和朋友熟人。2011年2月20日,王路军到市区健康路一家美容店内找朋友玩,趁机从该店偷走现金600元。两天后,王路军在市区仓库路一家宾馆偷走其亲戚的手机和摩托车,并将这些物品变卖获利。

    2011年3月2日,公安机关接到线索,涉嫌盗窃的王路军在市区解放路一家宾馆出现,警方随即将王路军抓获。王路军对多次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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