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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扮兄妹骗人来相亲 下药麻醉盗抢获刑
发布时间:2011-08-18 10:25: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姚燕 宋妍)   8月17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夫妻合谋抢劫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代如萍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裴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被告人代如萍向被告人裴勇提出以代如萍相亲名义,两人假扮兄妹采取下药麻醉、用酒灌醉方式,对他人实施抢劫。裴勇经劝说后同意。2010年9月18日,被告人代如萍认识吴东后,在吴家中欺骗其服下数粒药片,后约上裴勇一起吃饭。吃饭期间裴勇谎称是代如萍的哥哥并故意将吴东用酒灌醉。饭后,被告人代如萍、裴勇及吴东骑一辆电动三轮车离开,在路上趁吴东昏睡之际,被告人代如萍、裴勇劫走其随身携带的现金5000余元、金立手机一部并劫走电动三轮车。2010年10月份,被告人代如萍及裴东又用类似手段将相亲对象刘岩随身携带的现金5000余元、天翼手机一部和黄山烟8包劫走。另查明被告人代如萍之前在以相亲和征婚方式认识席建军及许赫后,在他们家中共盗窃电动自行车一辆、手机一部、现金45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代如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用酒将他人灌醉的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裴勇行为也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代如萍、裴勇在抢劫犯罪中抢劫财物超过10000元,属抢劫数额巨大。本案抢劫犯罪是共同犯罪,被告人代如萍是主犯,因其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裴勇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代如萍、裴勇的抢劫行为属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依法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据此,泗洪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受害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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