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因未中标而心怀不满 敲诈勒索中标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1-08-22 10:42: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清平)   村委会办公楼和教学楼公开投标,因未中标而心怀不满,合伙敲诈勒索中标人领刑。2011年8月1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程计风有期徒刑三年。

    2007年9月3日上午,一村委会办公楼和小学教学楼建筑工程公开投标,左辉等人代表建筑公司前往投标并中标。程计风等5人因未中标而心怀不满,威胁中标人并要给人民币10万元,否则无法施工,中标人被迫答应给人民币5万元给程计风等人,要求他们以后不来工地闹事,并约定第二天到小学边交付现金。9月4日,中标人应约带人民币5万元赶至小学边,程计风等人前去接现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程计风伙同他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属共同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据此,遂对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