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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赌博仍借款 诉至法院讨回部分借款
发布时间:2011-08-23 09:21: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阙玉斌 余跃平)   8月22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方菊儿归还原告邹春如欠款6000元。

    2007年4月23日,方菊儿与他人赌博,向朋友邹春如借款及由邹春如出面担保为方菊儿借款合计10000元。当天,方菊儿出具了一张10000元的借条给邹春如。不久,邹春如将其出面担保为方菊儿所借的款项归还了出借人。此后,方菊儿在归还邹春如借款2000元,并重新出具了一张8000元的借条后,便以种种借口拖欠不还。无奈之下,邹春如诉至法院,向方菊儿追讨欠款8000元。

    法院认为,原告邹春如出具的署名方菊儿的8000元借条真实有效,被告理应归还原告,但因原告明知被告与他人赌博还借款给被告及出面担保为被告借款,也存在一定过错,故对被告所欠借款可减免一部分,遂作出被告方菊儿归还原告邹春如6000元的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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