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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老城区法院推行“6+1”考核模式抓队建
发布时间:2011-08-24 15:23: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静 田振国)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今年来在全院推行“6+1”考核,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激励鞭策作用,促进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

    “6+1”考核由结案率考核、调撤率考核、服判息诉率(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考核、发改率考核、信访案件办结率考核、宣传调研完成率考核和干警队伍作风纪律考核7项指标组成,满分100分。执行局不参加调撤率、发改率考核,但要进行实际执行率考核。

    “6+1”考核与干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评先相结合,凡考核成绩优秀的在记功、嘉奖时优先考虑。同时,每月考核总分排名末位的,部门负责人要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做表态发言,如连续三次排名末位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单项指标考核排名末位的,要向院党组提交书面报告,分析落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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