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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专撬超市门 三人结伙盗窃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1-08-25 10:08: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霞 隋玉龙)   3人结伙流窜1个月内“光顾”超市作案9起。近日,安徽省泾县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立贵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被告人俞建平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王小红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立贵、俞建平、王小红窜至宣城、泾县等地,事先预谋,踩点、携带作案工具,乘夜深人静之际,采取由王小红开车望风,张立贵与俞建平撬门、撬窗入室手段,共同“光顾”超市,短短一个月内,流窜作案九起,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撬门、撬窗入室等手段,短短一个月内,流窜盗窃九起,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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