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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者遭同伙算计 被多次勒索无奈报警
发布时间:2011-08-25 11:02: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其明)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杰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9月3日,被告人李杰与“虎子”(在逃)经预谋后将被害人任某某骗至海拉尔区东五道街利强旅店单间内,在李杰与任某某在单间内做爱之际,由“虎子”冲进单间内使用手机对被害人任某某进行了拍照,并且被告人李杰与“虎子”二人以要公布被害人任某某与李杰的同性恋关系及手机内保存的照片相要挟,勒索了被害人任某某人民币4000元。2010年12月27日,被告人李杰再次给被害人任某某打电话,又以相同的手段相要挟,向被害人任某某勒索人民币5000元时,被害人任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在被告人李杰到约定地点取钱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李杰敲诈勒索被害人任某某5000元的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此部分犯罪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故有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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