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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埋水管生纠纷 侄子打伤亲叔叔
发布时间:2011-08-25 14:06: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姚义良)
叔叔不满侄子埋水管,劝阻无效下用扁担追打侄子,反被侄子打成重伤。近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胡建中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1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胡建中及其弟弟胡志东两人分别在院子内外埋水泥管过水,胡细谷(被害人,系胡建中、胡志东的叔叔)因担心会堵水淹了自家的稻田就上前劝阻,被告人胡建中及胡志东不听阻止,胡细谷便回家拿了一根扁担过来朝胡志东打,胡志东用铲子挡了一下,仍被打中腰部,便往院子内跑,胡细谷持扁担在后面追。胡细谷进了院子又用扁担打了一下被告人胡建中的头部,被告人胡建中便用手中的铁耙还手,朝胡细谷的头部打了一下,致胡细谷头部受伤倒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胡细谷伤情为重伤甲级。 另查明,被告人家属已与被害人胡细谷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胡细谷对被告人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建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属邻里纠纷引起,被害人胡细谷用扁担先打胡志东及被告人胡建中,对本案的引发有一定过错,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胡建中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和解,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胡建中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缓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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