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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劫财被警察抓个正着 获刑三年罚金六千
发布时间:2011-08-26 14:14: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荣)
23岁的山东农民纪胜慧半夜劫财,仅劫得46元不说,还被巡逻的警察抓个正着。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准许其撤回上诉。至此,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罚金6000元的判决生效。
2011年1月5日零时30分许,纪胜慧在北京市朝阳区一过街天桥下,对途经该处的李女士索要钱财,遭李拒绝,纪胜慧遂掐住李颈部,将李摔倒,李大声喊“救命”同时,因害怕便将挎包内的钱拿出来,交给纪胜慧。此时,正在朝阳区团结湖白家庄路口巡逻的派出所民警听到女子呼救声后,在案发过街天桥下将正在抢劫的纪胜慧抓获,当场起获46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纪胜慧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纪胜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钱财,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二审期间,纪胜慧表示服从原判,申请撤回上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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