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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未怀孕引发争吵 诉至法院离婚被驳
发布时间:2011-08-29 13:54: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九英)
2011年8月26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徐小萍的诉讼请求,不准原告徐小萍与被告熊军华离婚。
徐小萍与熊军华于2009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4月14日登记结婚,至今未生育小孩。婚后,夫妻到外地打工生活,不久,徐小萍因未怀孕在医院治疗,病愈后,夫妻双方因此事产生矛盾,致感情不和。 法院认为,虽然原告与被告在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和原告未生育小孩产生矛盾,致夫妻感情不和,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原告要求离婚,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具有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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