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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患妇科病生矛盾 感情破裂被判离婚
发布时间:2011-08-29 14:00: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九英)
2011年8月26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一审判决准予原告熊亮与被告陈凤离婚。
法院查明,2008年8月熊亮与陈凤网上相识,自由恋爱。2009年3月登记结婚,同年12月生育一儿子,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后双方性格不合,难以沟通,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夫妻关系逐渐产生隔阂,加之陈凤产后患有妇科等疾病,夫妻又因治疗等问题发生矛盾,经当地村组织多次协调未果,自2010年2月起夫妻分居至今。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不扎实,婚后又能未能建立真挚的夫妻感情。尤其是被告产后患有妇科等项疾病,双方又因治疗和小孩等问题发生矛盾,导致原、被告分居生活至今,夫妻感情急剧恶化,已无和好可能,庭审中被告亦同意离婚,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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