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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小事起争执 犟老汉枉赔一条命
发布时间:2011-08-29 16:17: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海燕)
仅仅为他人借出的50元区区小事发生争执,胡冬林老汉竟然赔上了自己的性命。8月26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加害人辛小平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10万余元。
辛小平和被害人胡冬林都年过百半,为同村人,二人平日无怨无仇,相安无事。2010年11月3日,辛、胡等三人在县城茶厅喝茶聊天。闲聊中,胡冬林得知辛小平欠另一人50元未归还时,就要求辛小平还钱。辛小平表示暂时没钱,以后再还。胡某不依,缠着辛小平一定要还。二人遂发生口角,直至争执。争执中,胡冬林先操起一张凳砸辛小平,辛小平也用长凳打胡的左耳下方,胡冬林即倒地不醒。辛小平见状急忙将胡送往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辛小平向公安机关自首。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用钝器打击头部使颅内血管破裂大出血死亡,但其自身血管厚薄不一,当受到刺激极易发生破裂也是其死亡的一大原因。 万载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辛小平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该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其案发后,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且胡某本身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一定责任,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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