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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司法确认让群众省钱省时省心
发布时间:2011-08-29 18:02: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梁军)
“过去打官司,费时又费力,现在有了司法确认,不打官司也能得到打官司一样的法律保障。”8月25日,拿着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确认决定书,当事人亢某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亢某在兴隆镇一私营企业打工时,不幸被机械搅伤右手。老板支付治疗费后,对伤残不予赔偿。后经调解组织出面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虽然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如果对方反悔不认账怎么办?对方拖欠不给钱怎么办?”亢某很是担心。听说法院开展了非诉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于是他来到法庭递交了申请及调解协议等材料。经过立案审查程序后,法庭认为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遂作出了与判决书、裁定书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确认决定书。 据了解,由于非诉调解属于民间性质,其调解协议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往往一些赔偿、交通等纠纷,经过调解后当事人又互相扯皮,纷争旷日持久。为探求社会矛盾化解,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枣阳法院于2011年7月全面推行民间调解的“司法确认”工作,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法律强制力。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可以就近到法院或法庭办理。协议内容符合法律等规定,可以当日审查、当日确认。办理此类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 截至目前,该院经过严格审查,共对8份民间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最长的7天,最短的仅3个小时,所有案件均在约定期限内自动履行完毕,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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