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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故殴打环卫工人 获刑8个月赔偿4万元
发布时间:2011-08-30 15:07: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潘家旻)   只因心情不好无处发泄,竟然寻个借口无故殴打环卫工人。近日,经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6岁的马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0年11月21日17时许,像往常一样,环卫工人孙文英在安徽工业大学门口非机动车车道正当执行保洁勤务,马钰因刚和家人发生争吵,一人独自站在路牙边闲晃。正当孙文英清理马钰脚边的废纸时,马钰坚持说孙打到了自己的脚,因为道歉问题发生争执,继而推搡扭打在一起,直至孙文英摔倒在地,马钰也趁势被拽倒。后马钰压在孙文英身上对其强行殴打,造成孙文英多处软组织损伤,左胸第四、五肋骨骨折。

    见此情景,围观的群众慌忙报了警,几名路人连忙上前劝阻,并将受伤的环卫工人送进了医院。经司法机关鉴定,孙文英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左胸多发性肋骨骨折属伤残等级十级,为此要求马钰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四万余元。次日,马钰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马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具有悔过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钰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受害人孙文英各项经济损失4万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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