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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侠”攀爬入室行窃 6年之内“三进宫”
发布时间:2011-08-31 15:32: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秦红霞)   光天化日之下学起变身,化作“蜘蛛侠”攀爬入室行窃,被告人方家顺在6年内第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被告人方家顺曾因犯盗窃罪分别于200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0年7月22日刚刚刑满释放。2011年4月28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方家顺徒手攀爬进被害人张某家二楼阳台入室行窃,只盗得一些面值为一角、二角、五分的硬币,随后被告人方家顺将这些硬币丢弃进垃圾堆。一无所获的方某不甘心,当日下午15时许,又采取攀爬翻窗入室的方式进入被害人梅某家,盗得共计价值人民币11318元的四件物品:一枚铂金钻戒、一条项链、一个黄金锁挂件、一只玛瑙手镯,以及现金2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家顺入室盗窃他人财物13418元,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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